全国各三农信息化管理委员会所服务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、民政部、卫健委、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《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》(林改发[2019]20号)文件精神,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颁布和实施的行业标准《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》(LY/T2934-2018)和《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导则》(LY/T2935-2018),进一步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,经研究,决定为三农信息化管理委员会所服务单位开展2019年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的申报工作。本次申报分为“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”、“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市、县(市)、区、乡镇”和“中国森林康养人家”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。
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“全国 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 ”申报条件:
(一)申报主体
1.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、集体、民营或混合制经营权的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林场、生态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生态产业园区、风景名胜区及其管理运营实体;温泉度假村、养生、休闲、营地、拓展、户外体育、森林教育、中医药旅游基地及相关产业投资、管理、运营企业等;
2.市、县(市)、区、乡镇人民政府;
3.经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生态农庄、特色民宿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;
4.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森林康养产业相关经营实体等。
(二)资源条件
1.申报主体具备一定规模的森林资源,并符合《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》标准规定;基地及其毗邻区域的森林总面积不少于1000hm2,其中近成熟林超过30%;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区域面积与接待能力相匹配,基地内森林覆盖率大于20%;郁闭度0.3~0.8并且权属清晰,无争议。
2.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、地理和气候资源,或名胜古迹(包括古树 名木、古屋、古桥、古道、古街(巷))、历史渊源、民族特色以及丰富的林下经济产品和中药材资源;
3.经营区域内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完善,三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或森林灾害事故发生;
4.林区天然环境健康优越,负氧离子含量高,周边无大气污染、水体污染、土壤污染、噪(音)声污染、农药污染、辐射污染、热污染等污染源。
(三)基础设施
基地应具备或正在建设或已经规划建设以下基础设施:
1.森林步道、休闲观光平台等;
2.中医药康养设施,如中医中药养生场馆、禅修冥想,温泉药浴、药膳食疗、康复理疗场所等;
3.自然教育体验设施,如科普场馆、自然体验场所,具备森林解说标识标牌和导引设施;
4.运动体验设施,例如运动、健身、登山、森林马拉松、攀岩、滑索、跳伞、蹦极、漂流、滑雪、冰雪运动等;
5.休闲度假体验设施,例如自驾车宿营地、房车营地、度假民宿木屋等;
6.接待食宿设施如康养酒店等康养度假基础设施;
7.交通设施,基地外部连接公路至少为三级标准,距离最近的机场、火车站、客运站、或码头等交通枢纽距离不超过3h车程,具有汽车驾驶的可达性。
(四)康养规划布局科学合理
1.基地规划符合《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导则》标准要求;
2.规划设计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,并得到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认可。尚未编制完成森林康养总体规划的,应提交编制总体
规划思路方案,并在入选后的一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;
3.项目涉及的用地权属关系明确,土地流转的申报主体须提交完整的土地流转合法证明材料。
4.需提交项目所在地镇一级或以上政府支持的书面材料。
(五)服务和接待能力
1.有一定数量经过森林康养专业培训或人才素质测评的专业队伍;
2.具有一定的康养检测设备设施,能建立顾客身心健康管理档案;
3.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饮食与生活方式的服务能力;
4.具有一定的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技术、互联网、物联网等。
5.具有合格资质的安全保障专业服务队伍;
6.具有专业培训合格的管理人才队伍。
(六)机构建设
1.申报单位具有强烈的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的愿望和开拓精神,明确单位负责人或专业机构主抓森林康养;
2.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;积极参与森林康养相关专业培训和行业交流。
(七)优先条件
已获得国家林草局、民政部、卫健委、中医药管理局或国家文旅部等部门认证认可的项目和基地优先入选。
“ 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市、县(市)、区、乡镇”申报要求:
申报单位有良好的生态环境,有特色鲜明的生态资源,倡导与推行可持续发展,具体要求如下:
1.党政部门高度重视森林康养,把森林康养纳入了政府议事日程,积极组织林业、民政、卫健、中医药等部门联合推进森林康养产业,成立了专门班子或明确了主管领导负责森林康养产业;
2.编制了相应的市、县(市)、区、乡镇森林康养(产业)发展规划,出台了森林康养产业相关扶持政策;
3.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、地理和气候资源,或名胜古迹(包括古树 名木、古屋、古桥、古道、古街(巷))、历史渊源、民族特色以及丰富的林下经济产品和中药材资源;
4.经营区域内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完善,三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或森林灾害事故发生;
5.林区天然环境健康优越,负氧离子含量高,周边无大气污染、水体污染、土壤污染、噪(音)声污染、农药污染、辐射污染、热污染等污染源;
6.水质优良,有特殊功能的天然温泉或冷泉,富含对人体健康有益的矿物元素;
7.具备地域特色的森林有机食品或农业有机产品等;
8.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和康养文化传统;
9.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培训,培养森林康养专业人才队伍等。
10.优先条件:已经实施了财政、金融、税收、土地等扶持政策的优先入选。
“中国森林康养人家”申报要求:
1.申报单位为具有接待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、生态农庄、特色民宿,周边有相应的优质森林资源;
2.具有康养特色服务项目,如采摘、垂钓、拓展、自然教育、房车营地、康体休闲、特色农林事体验活动等;
3.有一定的森林康养设施设备,如步道、运动场所、自然教育解说导引;
4.有乡土特色饮食、乡土产品或具有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或手工艺文化遗产;
5.编制了专业的森林康养规划或森林康养基础建设实施方案;
6.多次参加学习交流,培养森林康养人才,具有较好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报送申报材料
1.填报相对应的《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申报表》(详见附表),有特色的部分可以在申报表以外增加相应内容说明。申报表要求电子版一份,纸质版三份(A4纸装订);
2.森林康养专项规划文本(方案),要求电子版一份。
3.8分钟以内时长的高清( 1920xl080P)影像资料片。资料片内容以介绍申报地的资源与文化条件、交通条件、接待能力、管理服务能力等为主,并配1600字以内的解说词,资料片要求光盘(或U盘)一份、电子版一份。
4.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必要附件材料。
以上材料与《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单位申报表》合装成册。
(二)按程序申报:
各申报单位将完整的申报资料报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盖章推荐,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;省林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进行初审,符合条件的列入推荐名单,以正式文件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;申报材料可以三农委直接申报,基础材料直接报三农委进行整理包装。
各申报单位将完整的申报资料报经三农信息化管理委员会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:2019 年6月30日。
四、各申报单位于6月底前将初审后申报材料(原件一式三份,电子版一套),连同宣传视频光盘片寄至三农信息化管理委员会,电子版文件发至指定邮箱。
五、联系方式:
电话:010—65008589
邮箱:sannongwei@163.com
联系人:窦主任
手机:18519370111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(农业部北办公区26号楼210三农信息化管理委员会)
为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、民政部、卫健委、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《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》(林改发[2019]20号)文件精神,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颁布和实施的行业标准《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》(LY/T2934-2018)和《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导则》(LY/T2935-2018),进一步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,经研究,决定为三农信息化管理委员会所服务单位开展2019年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的申报工作。本次申报分为“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”、“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市、县(市)、区、乡镇”和“中国森林康养人家”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。
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“全国 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 ”申报条件:
(一)申报主体
1.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、集体、民营或混合制经营权的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林场、生态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生态产业园区、风景名胜区及其管理运营实体;温泉度假村、养生、休闲、营地、拓展、户外体育、森林教育、中医药旅游基地及相关产业投资、管理、运营企业等;
2.市、县(市)、区、乡镇人民政府;
3.经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生态农庄、特色民宿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;
4.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森林康养产业相关经营实体等。
(二)资源条件
1.申报主体具备一定规模的森林资源,并符合《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》标准规定;基地及其毗邻区域的森林总面积不少于1000hm2,其中近成熟林超过30%;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区域面积与接待能力相匹配,基地内森林覆盖率大于20%;郁闭度0.3~0.8并且权属清晰,无争议。
2.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、地理和气候资源,或名胜古迹(包括古树 名木、古屋、古桥、古道、古街(巷))、历史渊源、民族特色以及丰富的林下经济产品和中药材资源;
3.经营区域内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完善,三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或森林灾害事故发生;
4.林区天然环境健康优越,负氧离子含量高,周边无大气污染、水体污染、土壤污染、噪(音)声污染、农药污染、辐射污染、热污染等污染源。
(三)基础设施
基地应具备或正在建设或已经规划建设以下基础设施:
1.森林步道、休闲观光平台等;
2.中医药康养设施,如中医中药养生场馆、禅修冥想,温泉药浴、药膳食疗、康复理疗场所等;
3.自然教育体验设施,如科普场馆、自然体验场所,具备森林解说标识标牌和导引设施;
4.运动体验设施,例如运动、健身、登山、森林马拉松、攀岩、滑索、跳伞、蹦极、漂流、滑雪、冰雪运动等;
5.休闲度假体验设施,例如自驾车宿营地、房车营地、度假民宿木屋等;
6.接待食宿设施如康养酒店等康养度假基础设施;
7.交通设施,基地外部连接公路至少为三级标准,距离最近的机场、火车站、客运站、或码头等交通枢纽距离不超过3h车程,具有汽车驾驶的可达性。
(四)康养规划布局科学合理
1.基地规划符合《森林康养基地总体规划导则》标准要求;
2.规划设计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,并得到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认可。尚未编制完成森林康养总体规划的,应提交编制总体
规划思路方案,并在入选后的一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;
3.项目涉及的用地权属关系明确,土地流转的申报主体须提交完整的土地流转合法证明材料。
4.需提交项目所在地镇一级或以上政府支持的书面材料。
(五)服务和接待能力
1.有一定数量经过森林康养专业培训或人才素质测评的专业队伍;
2.具有一定的康养检测设备设施,能建立顾客身心健康管理档案;
3.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饮食与生活方式的服务能力;
4.具有一定的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技术、互联网、物联网等。
5.具有合格资质的安全保障专业服务队伍;
6.具有专业培训合格的管理人才队伍。
(六)机构建设
1.申报单位具有强烈的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的愿望和开拓精神,明确单位负责人或专业机构主抓森林康养;
2.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;积极参与森林康养相关专业培训和行业交流。
(七)优先条件
已获得国家林草局、民政部、卫健委、中医药管理局或国家文旅部等部门认证认可的项目和基地优先入选。
“ 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市、县(市)、区、乡镇”申报要求:
申报单位有良好的生态环境,有特色鲜明的生态资源,倡导与推行可持续发展,具体要求如下:
1.党政部门高度重视森林康养,把森林康养纳入了政府议事日程,积极组织林业、民政、卫健、中医药等部门联合推进森林康养产业,成立了专门班子或明确了主管领导负责森林康养产业;
2.编制了相应的市、县(市)、区、乡镇森林康养(产业)发展规划,出台了森林康养产业相关扶持政策;
3.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、地理和气候资源,或名胜古迹(包括古树 名木、古屋、古桥、古道、古街(巷))、历史渊源、民族特色以及丰富的林下经济产品和中药材资源;
4.经营区域内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完善,三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或森林灾害事故发生;
5.林区天然环境健康优越,负氧离子含量高,周边无大气污染、水体污染、土壤污染、噪(音)声污染、农药污染、辐射污染、热污染等污染源;
6.水质优良,有特殊功能的天然温泉或冷泉,富含对人体健康有益的矿物元素;
7.具备地域特色的森林有机食品或农业有机产品等;
8.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和康养文化传统;
9.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培训,培养森林康养专业人才队伍等。
10.优先条件:已经实施了财政、金融、税收、土地等扶持政策的优先入选。
“中国森林康养人家”申报要求:
1.申报单位为具有接待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、生态农庄、特色民宿,周边有相应的优质森林资源;
2.具有康养特色服务项目,如采摘、垂钓、拓展、自然教育、房车营地、康体休闲、特色农林事体验活动等;
3.有一定的森林康养设施设备,如步道、运动场所、自然教育解说导引;
4.有乡土特色饮食、乡土产品或具有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或手工艺文化遗产;
5.编制了专业的森林康养规划或森林康养基础建设实施方案;
6.多次参加学习交流,培养森林康养人才,具有较好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报送申报材料
1.填报相对应的《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申报表》(详见附表),有特色的部分可以在申报表以外增加相应内容说明。申报表要求电子版一份,纸质版三份(A4纸装订);
2.森林康养专项规划文本(方案),要求电子版一份。
3.8分钟以内时长的高清( 1920xl080P)影像资料片。资料片内容以介绍申报地的资源与文化条件、交通条件、接待能力、管理服务能力等为主,并配1600字以内的解说词,资料片要求光盘(或U盘)一份、电子版一份。
4.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必要附件材料。
以上材料与《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单位申报表》合装成册。
(二)按程序申报:
各申报单位将完整的申报资料报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盖章推荐,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;省林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进行初审,符合条件的列入推荐名单,以正式文件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;申报材料可以三农委直接申报,基础材料直接报三农委进行整理包装。
各申报单位将完整的申报资料报经三农信息化管理委员会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:2019 年6月30日。
四、各申报单位于6月底前将初审后申报材料(原件一式三份,电子版一套),连同宣传视频光盘片寄至三农信息化管理委员会,电子版文件发至指定邮箱。
五、联系方式:
电话:010—65008589
邮箱:sannongwei@163.com
联系人:窦主任
手机:18519370111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(农业部北办公区26号楼210三农信息化管理委员会)